【政策】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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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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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卫生计生委
中国残联
2017年7月17日
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
(2017—2020年)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计划。 一、重要意义 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认真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残疾人受教育机会不断扩大,普及水平明显提高;财政投入大幅增长,保障能力持续增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课程教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教育质量进一步提升。但是,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在中西部农村地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普及水平仍然偏低,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教师队伍数量不足、待遇偏低、专业水平有待提高。 实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是巩固一期成果、进一步提升残疾人受教育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推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增进残疾人家庭福祉、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实施二期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特殊教育改革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推进,普特结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融合教育。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2.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3.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要加大支持特殊教育的力度。根据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给予残疾学生特别扶助和优先保障。 4.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加强省一级对特殊教育的统筹。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 (二)总体目标 到2020年,各级各类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特殊教育学校、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的运行保障能力全面增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爱心的特教教师队伍,特殊教育学校国家课程教材体系基本建成,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质量整体提高。 (三)重点任务 1.完善特殊教育体系。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提高巩固水平,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加大力度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稳步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 2.增强特殊教育保障能力。统筹财政教育支出,倾斜支持特殊教育。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全面加强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建设。健全特殊教育教师编制动态调整机制和待遇保障机制。提高残疾学生资助水平,实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从义务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的12年免费教育。 3.提高特殊教育质量。促进医教结合,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加强专业人员的配备与合作,提高残疾学生评估鉴定、入学安置、教育教学、康复训练的有效性。加强特殊教育教师培养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增强特殊教育教科研能力,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教材和教学资源建设,推进课程教学改革。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以区县为单位,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含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特教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落实“一人一案”,做好教育安置。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生学籍管理。 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以区县为单位统筹规划,重点选择部分普通学校建立资源教室,配备专门从事残疾人教育的教师(以下简称“资源教师”),指定其招收残疾学生。其他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的普通学校也要逐步建立特殊教育资源教室。依托乡镇中心学校,加强对农村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继续办好特教班或特殊教育学校。 发挥特殊教育学校在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中的骨干作用。到2020年,基本实现市(地)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都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不足30万人口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由地市对行政区域内的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进行统筹。鼓励各地积极探索举办孤独症儿童少年特殊教育学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