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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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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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力推进特殊教育课程教学改革 依据盲、聋和培智三类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课程标准(2016年版),编写完成中小学各科教材。将新课标新教材的有关培训统筹纳入“国培计划”和省级全员培训。研制多重残疾、孤独症等学生的课程指南。加强学前、普通高中及职业教育课程资源建设。 推进差异教学和个别化教学,提高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加强特殊教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重视教具、学具和康复辅助器具的开发与应用。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图书配备,开展书香校园活动,培养残疾儿童良好阅读习惯。创新随班就读教育教学与管理模式,建立全面的质量保障体系。完善特殊教育质量监测制度,探索适合残疾学生发展的考试评价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实施工作,把提升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年度任务,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省(区、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7年9月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强省级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和特殊教育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特殊教育推进机制,明确教育、发展改革、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残联等部门的任务,形成工作合力。深化用人制度改革,探索学校、医院、康复机构之间人才资源共享的途径和方法。
(三)营造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氛围。各地要广泛宣传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的重要意义,宣传特殊教育改革发展成就和优秀残疾人典型事迹,引导学生和家长充分认识特殊教育对促进残疾人成长成才和终身发展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界采用多种形式扶残助学,提供志愿服务,形成关心和支持特殊教育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导检查。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对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情况的专项督导检查。各地要建立督导检查和问责机制,将提升计划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国务院教育督导部门适时组织特殊教育专项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
出处:中残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