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2017年西安市0-6岁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服务项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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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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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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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残联、市财政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发 [2017]57号】,以及市残联、市财政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西安市0-6岁残疾儿童免费基本康复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残联发 [2017]5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机构实际服务范围,现就本项目的具体要求及申请流程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全市0-6岁有康复需求的孤独症谱系障碍(以下简称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
二、救助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西安市户籍,年龄0-6岁(含6周岁)。 2、经市定点评估机构确诊并有康复潜力。 3、生命体征平稳,有康复需求且家庭成员配合。 三、项目内容和标准 (一)康复训练: 内 容:定点机构为孤独症、智力残疾儿童实施功能评估、康复训练(包括认知、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训练等)。 训练时间: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月不少于20天。 救助标准:28000元/人年(即平均2800元/人月)。 (二)支持性服务: 1、内 容:用于儿童及家长开展支持性服务(可开展家长康复指导、培训、心理辅导、康复咨询等)。 标 准:按照200元/人年的标准一次性补助。 要 求:每半年至少1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内 容:对低保、低收入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实施送训费补助,用于困难残疾儿童家庭生活补贴。项目经费结算后,由机构发给救助对象个人。 标 准: 500元/人月。 要 求:随同康复项目经费同时申请。家长送训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补助。低收入和低保家庭,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可的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经费结算 1、救助资金拨定点机构,不发救助对象个人。 2、每年度救助统计截止为9月30日。 3、10——12月的救助经费转至次年度统计结算。 五、救助程序
(一)筛查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的方式,对0-6对残疾儿童进行康复需求摸底筛查和初步评估,对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服务手册》)。
(二)评估 需要接受康复服务的残疾儿童,持《服务手册》到市级相应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诊断。由评估机构按照评估结果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并填写《服务手册》。
(三)申请 经定点评估机构确诊的残疾儿童,由家长(或监护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户口簿(或身份证)到所在社区(村)或区县残联领取《西安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项目申请审批表》,提出救助申请。
(四)审批 区县残联负责指导申请人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完成审批工作,安置到市级定点康复定点机构实施康复训练。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原因。